“公摊面积”这个词我想已经买房的、打算买房的或者是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了解的人对这个词语一定不陌生。我相信大部分已经购房的或者打算购房的人都会和笔者一样,默默的做个小“韭菜”,被公摊面积收割。虽心有不甘却也是无能为力,只能勉强安慰自己,以后我在卖房的时候公摊面积也是一起卖的。本来这些事情还算能理解,但是总有那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公正的企业家,耍起了歪脑筋,他们认为你是一个普通的购房者,房子你是可以拿工具去测量,可是公摊面积你怎么算,还不是我们说了算的,所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就有黑心商家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公摊面积轻松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有业内人士指出,而且公摊面积的计算法则并没有国家标准,甚至连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都没有。所以这就是一个“灰色地带”,这个地带开发商必定是要谋取最大利润。
那么问题来了“公摊面积”这个事情合理吗?凭什么我们花了几百万买了100平米的房子而实际居住面积只有70平米,而且我们还要为那百分之三十的公摊面积交物业费?电梯、楼道取暖又凭什么分摊到业主头上呢?
实际公摊面积这个事物也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为什么说是天朝特色呢,因为公摊面积在欧美是不存在的,它是李嘉诚当年在香港首先提出。大陆的地产商一看,“公摊面积,哇这是个好事情啊,我们又可以多赚一比了,岂不美滋滋。”当然我国政府对这个事情也并没有太多的约束,而是任由其按照市场原则发展。但是以后房地产税的出台,这部分公摊面积也是要上。
作为权力和信息双重弱势群体的我们,也可以选择我们手里的权力去维权。尽管道路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就像当年李克强总理振臂一呼,电信事业为什么不能做到“降费提速”随后而来是对我们民生极为有利的政策。
其实按照现在这种发展来看,既然小区车位要收公摊费用,那为什么小区车位还要购买呢?还有就是既然电梯楼道等等,都是大家公摊的那么电梯内投放的广告所产生的收益是不是又得重新分配一下呢?
近期,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一同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将公摊面积这个率先在阳光下讨论这个事情,人民日报转发并发表评论。随着这篇文章的发表在民间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人说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肯定是利国利民但是也有一部分表示担忧他们的想法是这个政策还要稳扎稳打的一步一步有计划,有条理的发展实施。如果现在政府做主一刀切,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的能够想到,资本的逐利性必然会导致我们现有的楼盘的主题架构发话说那个改变。比如楼道变窄,或者电梯变小之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