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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确立了“轨道+物业”的模式,利用地铁上盖空间进行物业开发,反哺轨道交通建设。深圳市地铁集团是深圳市国资委100%控股的企业,截至2015年底运营线路包括:1号线(罗宝线)、2号线(蛇口线)、3号线(龙岗线)及5号线(环中线),线路总长158 公里,共116个车站。1号线全长41 公里,罗湖站至机场东站总30个站。2号线由赤湾至新秀,呈东西走向,全长35.8公里,共开通有29个车站。3 号线由福田至六联,全长41.1公里,共开通有30个车站。5号线全长40公里,黄贝岭站至前海湾站共开通有27个车站。
深圳地铁目前已取得10块土地,开发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4宗,128万平方米,作价出资方式取得6宗299万平方米。目前包括已取得土地在内,深铁公司在城轨沿线车辆段、停车场及车站上方共14个地块、共555万平方米资源。
在深铁物业中,办公和住宅公寓为占比最高的两类,总体占深铁土地储备73.12%。深铁现有地铁具有三大特点:(1)大部分为综合体项目,多功能物业,开发和运营复杂程度高;(2)规模大,为大盘项目;(3)商业地产比例高。
深铁公司物业开发确立了“合作开发为主、自主开发为辅”的建设管理方针。公司除少数规模小、开发难度小、以销售型物业为主的项目实行自主开发外,部分项目采取深铁公司与房地产发展商合作开发的方式进行,共有5种模式。
1)自主开发模式:适用于项目规模小、开发难度小、以销售型物业为主的项目。
2)“代开发+BT”模式:适用于项目预期收益较大的项目,主要由深铁公司负责全部投资,委托发展商进行开发及BT 建设。
3)“协议型”:指土地权属不转移、对外以深铁公司名义开发项目, 双方按协议确定责、权、利,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
4)“协议开发+BT”:指深铁公司与协议合作方按协议确定责、权、利,其中土地不发生转移,合作方进行BT 建设
5)“法人型”:指用地权属转移至项目公司,深铁公司与发展商双方作为股东,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开发。
图表:深圳地铁轨道+物业5种模式
开发模式 | 特点 | 优势 | 劣势 | 项目 |
自主开发 | 适用于项目规模小、开发难度小、以销售型物业为主的项目。 | 深铁获取项目全部收益;对项目开发可控;可进行所得税筹划。 | 深铁承担全部投资及市场风险;现行体制机制下,项目运作效率不高。 | 蛇口西、科技大厦、汇通大厦 |
代开发 | 指深铁负责全部投资,委托发展商进行开发及BT 建设。该模式适用于项目预期收益大的项目。 | 深铁获取项目全部收益,利用专业开发商,提升售价,实现项目高品质;减少工程环节招标,提高开发效率;可进行所得税筹划。 | 深铁承担全部投资及市场风险;存在合作管控风险;增加了开发成本。 | 前海时代项目 |
协议型 | 指双方按协议确定责、权、利,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其中土地不发生转移。 | 深铁对项目可控;可进行所得税筹划。 | 存在管控授权与风险控制的矛盾风险。 | 横岗车辆段(锦上花园) |
法人型 | 指用地权属由地铁集团转移至项目公司,双方作为股东,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开发。 | 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深铁可提前回收部分地价;市场化运作,项目运作效率高;与专业开发商合作,提升售价,实现项目高品质;责权利清晰;模式成熟。 | 深铁获取项目部分收益且须交纳较多的所得税,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发生土地流转或股权转让环节的税费,增加开发成本。 | 塘朗车辆段 |